1反倾销调查期限是多久
反倾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反倾销调查属于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对外贸易法》规定,国家根据对外贸易调查结果,可采取适当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反倾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查看原文
2反倾销调查期限能否延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务部门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调查期限为12个月,从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作出时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反倾销调查怎样会被支持因为现在世界各国间的商品流通变广,导致一些国家进口商品泛滥,甚至动摇原相同工业产业核心,所以,不得不的,有些政府为抵制他国的商品倾销,就会进行反倾销调查。不过,反倾销调查,是得按照相关规定来的。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商务局要审查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申请受到国内生产商的支持,其集体产量构成了国内产业相同产品生产商全部产量的50%以上,则被视为“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的申请。如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商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同产品全部生产量的25%,则调查不应发起,因此不会被支持。不过,在去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时候,需要进行下面几道程序:1、先提出申请实际中,反倾销调查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2、被立案审查...查看原文
3反倾销调查程序
1、申请的提出。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 3、反倾销调查过程。 4、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 5、裁决。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 6、行政复审。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查看原文
4反倾销调查的裁定
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做出初步裁定,并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予以公告。如果初裁为肯定性结论,即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反倾销调查继续进行。如果初裁为否定性结论的,即不存在倾销和损害的,反倾销调查即告终止。初步裁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按照规定程序征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担保。这些都应当与初裁的倾销幅度相适应。其中,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建议,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外经贸部公布,海关执行。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为4个月;通有特殊情形,可延长至9个月。初裁之后,应利害关系方的申请,还可能有听证程序,实际上,整个反倾销过程中,都可以提出听证的申请。对应诉方来说,听证会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它可以在主管当局面前陈述事实和理由,抗辩申诉人的指控。对申请方来说也是一样的,它可以把握这次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及证据,争取比较有利的结果。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初裁倾销和...查看原文
5反倾销调查的条件
一、反倾销调查成立的条件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二、申请和立案由申请人向主管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书面反倾销申请。这里的申请人是指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产量不低于全国总产量的25%,条件是没有反对者,如有反对者,另外必须有其产量大于反对者产量的生产者表示支持。这是我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和wto关于申请人的规定。申请人经过收集资料,能基本得出国外产品在中国境内可能以低于其在出口国本国正常价值时,就可委托律师做出反倾销...查看原文
6反倾销立案调查公告
反倾销立案调查公告是国家反倾销调查机关收到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查后,针对原产于某一个或者多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产品作出立案调查决定并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布所采取的公告方式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年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年××月××日收到××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厂代表国内××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国、××国和××国的进口×××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出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的××家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11条及第13条和第17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的证据。根据上述审查结果,...查看原文
7反倾销调查的主管机构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我国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机构,负责受理反倾销申请与立案、倾销价格的调查和提出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建议等事项。其具体职责是:(1)负责受理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2)经商国家经济委员会后决定是否对反倾销申请予以立案。(3)会同海关总署负责对进口产品的倾销价格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并作出倾销价格是否存在的初步与最终裁定。(4)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其中包括作出要求进口商提供现金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决定,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建议。(5)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决定是否接受出口国政府提出的承诺建议,并与海关共同监督承诺协议的执行。(6)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和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7)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可以自行或者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对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进行复审,并自复审开始之日起12个月内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作出修改、取消或保留的建议。(8)受理进口商提出的退税申请,并会同海关总署进行审查核实后,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出退税建议。(9)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规避反倾销措施的行为。(...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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