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向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并且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未予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从中可以提取出两个主要思想:一是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申请材料,二是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未予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程序:1.当事人向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此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执行书,该申请书需明确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具体事项;
2.如果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六个月内未予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申 请 执 行 期 限 和 救 济 措 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如果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则申请执行时效会消灭。
另外,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当事人可以采取一些救济措施,如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申请中止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等。如果对方当事人对申请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总之,申请执行期限和救济措施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当事人应该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程序:1. 一审裁判的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执行书后,需明确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及请求执行的具体事项;
2. 法院在六个月内未予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若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则时效消灭;
3. 当事人可采取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申请中止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等救济措施;
4. 若对方当事人对申请执行的裁定不服,可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总之,申请执行期限和救济措施是民事诉讼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当事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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