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时间:2023-06-19 03:30:23 1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餐饮服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二、地区的细化标准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由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罚款:

1、一般违法行为:

(1)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或者原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规定申请换发证,且在餐饮经营过程中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的罚款。

(2)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或者无证经营的食品有证据证明质量合格,且无安全隐患或者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至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

(1)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且无证经营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六至八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至四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且无证从事餐饮服务造成普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八至九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四万元以上至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

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造成人员伤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后果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最新知识
针对餐饮服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餐饮服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