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进行法医鉴定时需要考虑的具体情况。如果伤势在15天内,则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如果超过15天并且没有发现任何损伤,或者没有当时的病历记录,那么法医就不需要进行鉴定。对于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情况,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
是否需要进行法医鉴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伤势在15天内,则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如果超过15天并且没有发现任何损伤,或者没有当时的病历记录,那么法医就不需要进行鉴定。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
伤情等级确认时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因人身损害赔偿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其决定,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诊疗或者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因此,若患者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情等级确认,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并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其决定,不得进行不必要的诊疗或者检查治疗。
在是否需要进行法医鉴定方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伤势在15天内,则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如果超过15天并且没有发现任何损伤,或者没有当时的病历记录,那么法医就不需要进行鉴定。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因人身损害赔偿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其决定,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诊疗或者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因此,若患者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情等级确认,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并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其决定,不得进行不必要的诊疗或者检查治疗。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期限参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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