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办理房屋坐落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受理
地点: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办理。
提供要件:
产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房屋坐落变更证明(原件)(登记部门核查后认为有必要出证明的,由房屋所在地的物业公司或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地名办、原产权单位出具)。
房屋已设定抵押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抵押权人(如银行、担保公司等)提供同意坐落变更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派代理人与产权人共同办理。
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办理。
提供要件:
产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房屋坐落变更证明(原件)(登记部门核查后认为有必要出证明的,由房屋所在地的物业公司或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地名办、原产权单位出具)。
房屋已设定抵押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抵押权人(如银行、担保公司等)提供同意坐落变更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派代理人与产权人共同办理。
缴费
地点: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大连银行收费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为: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抵押状态的房屋收费标准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领取产权证
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一楼办理。
由产权人本人或经公证委托的代理人持身份证明领取。
抵押状态的房屋由产权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持身份证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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