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或者视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间: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鉴定。受理单位: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职工身份证;劳动者受伤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的,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职工初步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提交相应的证据:(一)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死亡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发生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事故的有关证据材料,因公负伤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证明,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致人受伤的,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证明;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
(7)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岗位48小时内因病猝死或者抢救无效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发生伤害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曾在军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工作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复伤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医疗机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全文7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