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有何条件限制
时间:2023-02-19 11:40:50 3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没有条件限制,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1、委托人撤销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时,都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

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自己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一、公司设立委托书有效期是多久?

对于注销公司的委托书的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委托期限由当事人在委托书中自行协商确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对因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法进行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委托委托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对方吗

解除委托合同时,应当通知合同另一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到达时,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解除合同的意思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生效。不通知的话,不对对方产生效力。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因此,委托合同的任意一方都享有任意解除权的,任意解除权就意味着可以随时随地解除合同,但这种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需要到达对方才生效。

三、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3、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4、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5、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1、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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