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昨日称,上海正拟开征“上海版”物业税――房产保有税,这一计划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简称“市房管局”)牵头,且方案已经成型。该税种可能对存量房和增量房一并征收,但会从购房套数、户型大小等方面来区别自住需求与投资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
市房管局网站随即罕见地选择在当天就传闻作出回应称,婵真套装婵真洗面奶,防辐射服,孕妇防辐射服,孕妇防辐射服促销,孕妇防辐射服网上专卖,电磁炉,快乐购物,促销活动,团购网站,龙井茶,龙井,西湖龙井茶,杭州龙井茶,2010年新茶,明前新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的研究是“完全正常的”,但具体征收要“经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
根据市房管局的表述,“房产保有阶段征税的问题,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之后也有媒体报道,部分城市空转试运行了多年,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引起热议。
近日,关于物业税的消息和议论卷土重来。一则消息称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目前基本方案已定;另一则传言是物业税已获建设部审批,财政部和国务院通过的概率也很大,试点地区京沪深渝,发起地点是重庆。而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特别房产消费税,也正是重庆市的主意。
物业税始于2003年,其后全国陆续有10个省市进行空转模拟征税,而国家相关文件中也频频提到此事。然而,去年以来,不同部门、各路专家的说法不一,总体感觉是物业税正在紧张研究过程中,鉴于涉及面过大,牵涉到诸多部门利益,开征的技术条件要求高,关键是需要人大立法,短期内不可能推出。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初,有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1月份国务院的房地产调控文件“国十一条”中提出: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财政部日前公布的2010年工作要点中明确:完善房产税制度。
**频提房产税,而不再多谈物业税,极有可能是想把物业税列为中期立法,转而短期内先行完善房产税,其实质是暂且让房产税替代和发挥物业税的功能。上海所谓的“房产保有税”,重庆所谓的“特别房产消费税”,皆暗合此意。
从性质上分析,物业税和房产税基本上同属一物,都是持有环节的税收,区别在于前者涵盖面更大,包括所有的不动产。当前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种有两个: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09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514.7亿元,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20.97亿元,房产税完成803.64亿元,两个税种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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