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是仲裁诉讼方式解决。财产损害赔偿的项目就是赔偿损失。而赔偿损失的方式包括损失赔偿、折值赔偿、修复财物、实物赔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判决书
原告:周XX,男,50岁。
委托代理人王××,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XX,男,48岁。
本院于2009年11月2日受理了原告周XX诉被告张XX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被告张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如果张XX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90元,由张XX承担。为简便手续,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不再退还,待执行时一并结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王国明
审判员李琦
二0一0年五月六日
代书记员王利平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案底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不同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结案后是没有案底的,不会影响到今后政审。但是,如果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对当事人司法拘留,就有了案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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