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国家赔偿的赔偿决定书送达时间和不服赔偿决定书的救济途径。根据法律规定,赔偿机关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赔偿决定书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赔偿机关决定不予赔偿,则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赔偿的理由。如果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决定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赔偿决定书应该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赔偿机关决定不予赔偿,则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赔偿的理由。然后赔偿请求人在拿到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书之后,如果不符的话,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 赔 偿 决 定 书 】 不 赔 偿 理 由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如果被侵权人故意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不承担责任。因此,若赔偿决定书中载明的不赔偿理由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他人损害”,那么被侵权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侵权人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若被侵权人无过错,侵权人仍需承担侵权责任。此外,若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严重精神损害,侵权人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案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不赔偿理由是否合理。如果赔偿决定书中载明的不赔偿理由不合理,被侵权人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赔偿决定书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若赔偿机关决定不予赔偿,则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赔偿的理由。若赔偿决定书中载明的不赔偿理由不合理,被侵权人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若被侵权人故意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若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严重精神损害,侵权人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被侵权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不赔偿理由是否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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