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的失信被执行人条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不诚实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如果失信人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则可以删除该失信人员的信息。如果法院同意失信人员删除失信信息的,也可以进行删除。
2021失信被执行人新规
2021失信被执行人新规可以查封冻结其支付宝账号、全方位处置冻结财产及唯一住房也可以被拍卖。现在微信支付和支付宝都已经采用了实名认证,存在微信和支付宝上的金额是属于实名认证的个人名下的财产,也包括在法院可以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之内。执行法官也可以在网上对被执行人在全国四千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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