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的合并是否属于企业改制?
不是企业的合并和企业改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
企业合并亦称“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的结果是,新企业的资产等于各个合并企业的资产总和。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解散的企业称为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续存企业。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效应,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可能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二、企业改制
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不同所有制成份的企业来说,改制适用的程序和参与的主体不尽相同,而不同的改制目的也可能导致改制程序和参与主体存在差异。改制重组的一般程序如下(以改制成有限制责任公司为例):
1、改制方案;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3、产权界定;
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
5、资产确认: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6、名称预先核准;
7、将货币出资存入指定专用帐户、验资;
8、填写工商改制登记表式文件;
9、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10、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的合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对各方合作的企业来说都是有好处的,但如若不是企业已经到了濒临破产,不适合市场竞争体制的情形下一般是不会改制的。国有企业合并的案例相对少见,而说到企业合并,大多都针对民营企业,但企业的改制基本上就是国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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