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对于劳动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其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之下,无法提供的,可以主张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取证,向仲裁庭申请证据收集。由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证据清单
证据清单(范本)
序号证据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页码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1
(二)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2
(三)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3-6
(四)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工资数额7
(五)工作牌/上岗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的工作岗位8
(六)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9
(七)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证明申请人被认定为工伤及伤残等级10-15
(八)医院疾病证明、住院出院证明、收据证明申请人伤亡情况,医疗期及已支付费用等16-18
(九)考勤记录证明申请人工作时间、加班时间19
提交人:张三提交时间:XX年X月X日
接收人:接收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全文6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