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其他离婚损害赔偿
虽然离婚时不该赔青春损失费,但是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今还是有很多人其实对法律方面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因而在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问离婚有没有青春损失费。就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什么青春损失费的说法。现实中,如果离婚夫妻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给付另一方青春损失费的话,法律方面不会作出干涉,但要从法律角度分析,则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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