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证明是申请部队分居费的主要依据之一,通常情况下没有固定的格式,可以个人写,也可以由单位出具。一般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双方的个人信息,工作信息,工作地点,居住地点,婚姻状况,写明分居的主要原因,分居的时间,分居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需要部队或者是组织给予解决的主要问题,加上落款和致辞就可以的。
怎样证明已经分居,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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