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仅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实施的人员不应承担责任;
4、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一、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事实上,在一起喝酒,喝完酒以后有人去世的这种案例在社会生活中也经常发生,可是对于去世者的家属来讲,不能任何情况下都让同桌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同桌人从未有劝酒行为,是逝者非要喝酒,同桌人是不承担侵权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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