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的原则如下:
1、子女利益最大化;
2、根据子女年龄确定原则;
3、考虑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原则;等等。
一、抚养权纠纷争议案件规定事项有哪些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抚养权的确定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抚养费的确定:应当包括保证被收养人正常生活所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已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三周岁的孩子归谁抚养?
对子女抚养问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从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均希望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般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女方生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另外,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一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军人离婚孩子归谁
军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决定:
1、如果子女尚未年满两周岁,那么其抚养权原则上判给其母亲;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可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身体因素、经济条件、子女的意愿等进行判决;
3、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了,法院将尊重孩子的意愿,决定抚养权归给女方或男方。
一、以下的情况可以将子女判给父亲:
1、母亲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
2、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无法跟随母亲生活,父母经过协商不会对子女造成健康、成长的影响可以跟随男方生活;
4、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可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身体因素、经济条件、子女的意愿等进行判决。
二、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总之,军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决定。如果子女尚未年满两周岁,那么其抚养权原则上判给其母亲;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可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身体因素、经济条件、子女的意愿等进行判决;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了,法院将尊重孩子的意愿,决定抚养权归给女方或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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