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2009年父母出资给我购买了一套期房,总价150万,全额支付,没有贷款。房子2010年才交房。
2010年10月我与老公结婚,我们相识才不到2个月,因为父母催的急。现在发现我们性格不和,准备离婚。房子的产权证是婚后办下来的,请问律师,此套房子是我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律师解答】
根据上海高院的解释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何此套房子的房款是婚前支付,且总计在60%以上比例的,那么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不论产权证何时取得。
这个房子你老公无权分割,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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