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如果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制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制定行政复议决定。申请程序:1、确认执法机关对你有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已经向你发送了决定性的法律文件。例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构时,请记住执法机构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视频、照片均可)。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在具体行政行为60天以内,提出复议前必须确认在合法期限内。超过60天,应说明为什么过期,是否在合理的期限内。3、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一式三份。
法律规定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一)侵犯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案件。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纳税争议案件。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三)审计争议案件。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四)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经营者集中案件。
《反垄断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四十八条
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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