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应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的长短而改变,同时,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的形态发生变化也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二、婚后夫妻各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等。
婚前财产婚后可以加名吗
婚前财产婚后可以加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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