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一家影城总经理休产假,单位停发工资影城女老总生小孩产假未满,就被单位停发每月8000元的工资。法庭上,当影城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女老总拿出单位当初发给她的NO.001工作牌作为证据。上周五,渝中区法院透露,经综合相关证据,该院日前判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并由影城补发停发的待遇。生完孩子没了位子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是渝中区某影城和该影城前任总经理王女士。法院查明,2005年8月,影城还在筹备时,王女士经人推荐,出任影城负责人,双方约定的工资为每月8000元。同年10月,影城所在总部发文正式任命王女士为该影城经理。去年4月底,王女士因为生小孩开始休产假。因属难产,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假期是135天,所以她的产假应该到去年9月19日。让王女士不能接受的是,在她产假期满前的去年8月,影城就停发了她的工资,而在此前两个月,她工资本里也只有每个月3000元。就在王女士休产假时,总部为了影城正常运转,在去年6月1日免去了王女士的影城总经理职务,另行任用。不过,正休产假的王女士并没有收到该任免通知。
申请仲裁高额索赔
劳动法赋予了女职工休产假的权利,单位凭啥克扣甚至停发工资?王女士不服,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影城补足克扣、停发的工资并且赔偿相关费用共计11万余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确认王女士和影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影城支付王女士被克扣的两个月工资1万元,支付8月和9月份的工资1.3万余元和每月25%的工资收入损失。影城不服裁决,起诉到渝中区法院,诉称聘用王女士的用人单位是影城所在总部,而影城和王女士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影城同时称,总部免去了王女士的影城经理职务,故而其不应再享受此职务工资。法庭上,王女士辩称,影城拥有营业执照,自己在位时都是代表影城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说明影城是一个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为了证明她和影城存在劳动关系,她向法院提交了影城为她制作的NO.001工作牌。NO.001证明劳动关系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影城是所在公司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影城为王女士制作了工作牌并直接为其发放工资,而王女士提供的劳动是影城业务的组成部分。种种证据和关系说明,影城和王女士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法院认为,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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