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包商付款程序
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工程分包合同付款方式有以下三种:
1、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
2、按预付款,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3、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二、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的要求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工程分包不得对工程进行肢解,工程的分包需要符合承包合同的约定,工程分包的承包方需要是具有资质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三、工程分包的定义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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