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孩子改姓,但孩子与其生父的血缘关系并不因此消除,因此,孩子仍有继承权,孩子与他的爷爷奶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更名为由,不让继承生父遗产的做法没有法律根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2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