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符合法律其他条件规定,用人单位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几次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况下适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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