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
2、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无论订立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经济补偿为标准支付劳动者两倍赔偿金;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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