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华侨与本国公民结婚后,双方可以选择自愿离婚或再婚。需要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要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户口证明。同时还需要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是镇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证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华侨与本国公民结婚后,双方可以选择自愿离婚或再婚。需要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要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户口证明。同时还需要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是镇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证明。
【华侨婚姻登记规定】
华侨婚姻登记规定主要是针对华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结婚的法律问题而制定的。根据该规定,华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结婚,需要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同时,规定也明确了华侨婚姻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此外,规定还规定了华侨婚姻登记的特别规定,如同一国籍的华侨男女或者华侨与内地居民在内地结婚的,不受该规定限制等。
从该规定来看,华侨婚姻登记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华侨的婚姻权益,同时规范华侨婚姻登记行为,防止非法、违法婚姻的发生。这一规定的实施,对于加强华侨婚姻权益保护,促进中外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华侨婚姻登记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华侨的婚姻权益,同时规范华侨婚姻登记行为,防止非法、违法婚姻的发生。这一规定的实施,对于加强华侨婚姻权益保护,促进中外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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