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税率:
(一)基本税率17%
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2017年7月1日起降至11%)低税率外,适用17%税率。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二)13%的低税率(从2017年7月1日起降至11%)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三)11%和6%的营改增税率
1、11%的营改增税率适用: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含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的营改增税率适用: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二、增值税的征收率
1、征收率适用的两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可以简易计税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
2、征收率的划分:
(1)一般情况3%。
(2)营改增后新增5%——主要与不动产租售有关。
(3)减按2%、1.5%等计税(有税收优惠的情况下用到)。
3、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以选择按3%征收率计算纳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它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此外,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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