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岗后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陈女士辞职后,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和年假工资。日前,北京市第一中央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07年12月24日,陈女士到开发公司做行政总监,月薪4000元。员工转岗后,能否主动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陈女士辞职后,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和年假工资。日前,北京市第一中央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07年12月24日,陈女士到开发公司做行政总监,月薪4000元。员工转岗后,能否主动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陈女士辞职后,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和年假工资。日前,北京市第一中央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07年12月24日,陈女士在开发公司担任行政总监,月薪4000元,并于当日与开发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7日,陈女士因不同意工作调动主动辞职。辞职后,陈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年假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加班费。仲裁机构驳回陈女士上诉后,陈女士将开发公司诉至西城法院。加班确认公司说她已经付了加班费。陈女士在诉状中称,她在开发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没有及时足额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为她减薪、调整工作岗位,因此辞职。另外,她工作10年以上,应该享受10天的年假,但公司没有安排她的假期,只给了她5天的年假工资,这是违法的。工作期间,她加班73小时,其中公休日加班54小时,平日加班19小时。但公司按照平时加班标准支付加班费,公休日公司仍拖欠29小时。因此,她要求开发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000元,5天年假4800.77元,公休日加班费564.88元。
在庭审中,开发公司批准陈女士在公共假期加班,但表示公司已向陈女士支付加班费,不存在违约问题。对于5天年假工资的问题,开发公司表示,由于陈女士没有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休假,公司不存在无薪休假工资的问题。同时,开发公司还指出,是陈女士主动辞职,要求法院驳回陈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单位无需赔偿。西城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女士已工作10年以上,应享受10天年假。陈女士在开发公司加班73小时,其中公休日加班54小时,平日加班19小时。但开发公司按照平时加班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此外,法院还认定,2009年1月7日,陈女士在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时,在辞职理由一栏注明“因个人原因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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