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审核的生育津贴是什么时候发放的?
时间:2023-07-07 17:25:31 14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如何确认生育津贴已打给单位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直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无须至省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省医保中心将于参保人员办理出院刷卡结算次月底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生育津贴的费用是先到公司账户上,公司会根据在产假期间给职工发的多少工资,扣除后剩余的全部给职工。

用人单位都会按照规定为我们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用、计划生育费用、生育分娩费用,生育孩子补贴。产检费用和异地住院分娩费用需要通过单位手工报销,而且生育津贴是无法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的,如果公司没发基本工资,那么报下来的生育津贴,公司应该全额给付。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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