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应当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缓刑期间变居麻烦吗
麻烦。首先,要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住地变更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司法所将材料上交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审批,社区矫正机构将同变更地的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衔接,对方同意你到变更地社会服刑、接受当地社区矫正机构监管后,然后将现居地的司法局会将你的缓刑执行档案邮寄到变更地的司法局,然后将迁居审批情况反馈到司法所,最后司法所就会通知你在规定时限内到迁居地的司法局社区矫正报到、接受监管。
二、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缓刑期间应注意: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与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2、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人民法院禁止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通知人民检察院;
3、未经批准,社区矫正人员不得离开市、县;
4、未经批准,社区矫正人员不得变更居住地;
5、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知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至少8小时。
三、山西省国务院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坚持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和预防犯罪”作为根本出发点,聚焦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广泛深入调研、梳理总结经验,在法律的框架内,对社区矫正的统筹协调、部门衔接、业务流程、监督保障等事项进行全面细化和规范,共九章八十一条,重点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一定程度上体现山西特色。《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山西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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