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他家住在大港区福津园,该小区居民楼的楼道里声控灯坏了,现在楼道一到晚上特别黑,居民进出上下楼特别不方便。多次联系物业,一连三个月,物业一直不给修,并说需要业主自己买灯泡或声控器。田先生疑惑公共设施是否该由物业负责维修?
记者调查:该小区物业晨晖里物业公司的张先生解释说,由于该小区内有的楼层只有一到两户,所以该楼层的楼道照明灯不算是公共设施,由该楼层住户自行购买,物业只负责安装。并称晨晖里物业公司所管辖的几个小区都是这样处理的。
记者随后致电天津市物业协会,该协会王女士表示,不论楼层是几家住户,楼道的照明灯,都属于公共设施,物业公司应该负责维修。
王申青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明确规定公共照明属于业主共有。另外,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收费等相关规定的,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中已包括对共有设施日常养护收费。因此楼道灯的维修,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楼道灯坏了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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