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独自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分割。若是女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一、离婚后要回嫁妆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后要回嫁妆需要证据有:1、证明是婚前财产的公证。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2、婚前转账记录或者打款凭证。3、父母出资的购房凭证。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婚后单方面出资买房
婚后单方面出资买房子的相关问题:
第一,房产证是谁名下,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房产证如果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房产证如果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并且其出资款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应该认定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第四,房产证如果登记他人名下,房屋属于他人,与夫妻双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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