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婚,即配偶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予家庭成员的身心方面;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中的问题
1、双方都有上述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一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未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未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就丧失了请求权。
4、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而未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再提出的话,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5、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后一年内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