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购房者交过定金、佣金后,却发现卖房者赎不出房契。房子没买到,中介公司却不退佣金。日前,黄小姐遭遇的这桩倒霉事,让她气愤又无奈。
■现场三方就中介费讨价还价
房子没买成,却照收我5000元的中介费。日前,在板芙上班的黄小姐致电本报投诉,称位于中山三路的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的收费制度值得质疑。
记者随后来到该公司办公室,购房者黄小姐、卖房者江先生与该公司陈经理正在协调此事。陈经理的意见是:按照预先签下的合同,本应支付1万元的中介费。由于房子没交易成功,出于人道主义收取5000元劳务费和手续费。黄小姐和江先生的意见是:房子都没交易成,还要出5000元中介费你们介绍的过程中耽误了一些时间,我们愿意每人出1000元。
过了一个多小时仍未达成协议,三方进入僵持阶段。最终,黄小姐与江先生愿意各支付1500元,事情得以平息。
■争论这笔中介费该不该付
黄小姐介绍,今年6月,她通过该中介公司介绍,看上了岐关西路汇景台一套80平方米的住宅。经与房东协商,黄小姐以总价34.5万元购买该住宅。随后,买卖双方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黄先生支付1万元定金给房东,同时交5000元作为中介费。
由于该房产属贷款房,业主无钱赎房契。黄小姐说,如果没能赎到房契,就意味着其户口迁不过来,她当然不会买这个房。
房子并未交易成功,这笔中介费该由谁支付陈经理表示,中介公司在促成双方签订合同前,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资源,理应得到回报。记者看到合同显示: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代守约方向经纪方支付代理费,守约方支付的,经纪方不予退还,应由违约方直接赔偿守约方。陈经理说,从法律角度上,业主存在违约的嫌疑,理应由业主支付佣金,黄小姐可通过法律途径让业主赔偿。
收取中介费应在交易成功的基本上。黄小姐承认,按照中介的合同,确实应该支付中介费。但她认为,在房子交易未成功的基础上,收取的中介费太高。
■律师签合同时务必看清条款
广东泰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律师认为,中介合同是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买房或卖房的一种居间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应各自支付佣金给中介方。如果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对违约时由谁支付佣金有特别约定,则可以按照约定执行。在上述案例中,如果是卖方违约,理应由卖方支付佣金。
罗律师还提醒市民,今后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相关条款,特别是对违约、佣金支付的规定,一旦发现不平等条款,可以提出。如果有特别的约定,可通过书面形式提供补充说明,以免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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