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支付两倍的月薪
三种情况下无劳动合同签订无报酬
1。签订空白或单边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实践中,许多工人前来咨询,说他们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他们手中没有,公司有,或者在他们签订合同时,合同没有规定工资、职位和合同周期,这些都是空白的。甚至有些工人只是签字而没有写下签字时间。这种情况通常称为空白合同或单方面合同。在劳动仲裁听证会上,单位一方当事人可以拿出合同,有时甚至篡改合同日期,声称劳动合同已经签订,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工人通常无法获得补偿。劳动者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一般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动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则难以获得双倍工资补偿。我们每天收到的客户都属于这种情况,这是最重要的。许多员工认为,如果他们有同事、证人、名片、工作服等,他们可以证明自己是公司的员工。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因为通常只有这样的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难以对劳动关系的成立作出判决。这些理由是不够的,证人可能会撒谎,名片和制服可以在市场上免费获得。超期
在北京,最近,各地区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开始实施双倍工资限制制度,即如果劳动合同未签订超过一年,则认为超出了仲裁期限,无法获得双倍工资。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应当以辞职时间作为仲裁时效的起点。否则,一年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二、三年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越是违法,获利越多,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原则。然而,在实践中,它只能遵守法院的惯例。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很难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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