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转移夫妻共有财产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就转移的财产给予自己相应补偿。如果另一方发现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婚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分割完财产后发现对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的,则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有很多情形特别复杂的离婚官司,可能在一时半会儿之内都拿不到民事判决书,在此期间,也不能影响到正常的生活秩序,所以很多人可能看中了合适的楼房以后就打算买房,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又正好处于打离婚官司的关键时刻,最好是等离了婚以后再买房,或者买房的时候要明确不是使用的夫妻共有财产,否则就比较麻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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