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这是由法律规定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任何一方都是有权提出离婚的。一方不愿意离婚,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如果能够权衡利弊达成共识,那么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么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地或者一方常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离婚。
夫妻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及时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查确有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或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这种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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