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申请离婚之时,倘若你并不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建议你采取积极行动,努力收集证明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相关凭证,并将其呈交给当地法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经由法院专业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的,应当最终批准离婚申请:
(1)发生过重婚行为或与其他异性生活在一起;
(2)对家庭成员施加家庭暴力或存在虐待、抛弃行为;
(3)有赌博、吸食毒品等严重负面嗜好且无法改正;
(4)因感情不和达成分居状态连续两年以上;
以及(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状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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