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可以退房嘛
购房者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与售房者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售房者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售房者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进行退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购房合同诉讼时效
购房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从合同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找到对方当事人违约之日起就开始计算,但是如果当事人违约行为发生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其权利就不再被人民法院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购房合同纠纷找哪些部门
购房合同纠纷找哪些部门应当看具体情况。
1.若属于一手房可以寻找建设局,消协等部门;
2.若属于房屋的问题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可以找开发商或者消费者协会;
3.若属于因合同内容与形式之外的原因产生的纠纷,可以找当地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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