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保险公司明确不予理赔的情况下,作为投保人您可选择通过如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协商解决,您有权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尝试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
其次是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您可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仲裁裁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争议,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