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民事侵权纠纷如何赔偿
民法典民事侵权纠纷的赔偿方式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首先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若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若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民事侵权纠纷影响政审吗
民事纠纷不会影响政审。政审主要是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是否有抵触行为的;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是否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行为等,民事诉讼不在考核不合格的范围内,因此对公务员政审没有影响。
三、民事侵权纠纷可以调解吗
可以。在民事诉讼的法院执行过程中,调解也称执行和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在法院执行中,仍然是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但调解应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如有任一方不同意进行调解的,法院应该立即执行。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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