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未满18周岁的人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更改姓名所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需要本人或父母、收养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以及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等其他证明。
未满18周岁的人,如果需要更改姓名,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有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其他证明。
户 口 能 否 改 名 字 ?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因此,户口是否能够改名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在户口登记时,您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总之,关于户口能否改名字的问题,需要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涉及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18岁以上的人更改姓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涉及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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