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用地分类:
1、性质分类;
2、等级分类;
3、用地指标;
4、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
分布计划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设施项目应合理配置;
2、公共设施应根据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3、公共设施的分布应考虑城市道路和交通规划;
4、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环境要求进行布局;
5、公共设施布局应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
6、公共设施的分布应考虑合理的施工顺序,并留有余地;
7、公共设施布局应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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