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伤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补充材料
时间:2023-05-29 18:44:48 26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工伤待遇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待遇申请审批表;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根据申请的待遇项目提交以下相关补充材料:

(一)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的生存证明;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三)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

(四)民政部门出据的孤寡老人或孤儿证明;

(五)养子女的公证书;

(六)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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