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申请表的离职原因怎么填
在填写入职申请表的离职原因时,需要谨慎选择措辞。
1.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开门见山地写明原因。
2.如果是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或其他个人原因,填写时则需要注意避免得罪人。
3.在选择辞职理由时,务必保持谨慎和客观,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离职签收解除合同通知
1.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重要的是要确保有人签收,以作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2.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你的离职申请,这并不重要,关键是要有人签收通知。
3.如果没有人签收,你可以考虑通过邮局寄送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同时保留好底单作为证据。
4.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未支付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三、明确解除合同内容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中,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你因何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你与某人交接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如未接到书面通知,你将视为公司无需你交接,由此产生的任何不便或损失,你将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你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你出具符合《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如果证明的内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你将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在撰写这些段落时,我们保留了原文中涉及专业术语定义和具体法律条款的部分,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同时,我们也根据要求重新组织了段落结构,使内容更加清晰和易于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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