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牡丹江生育津贴支付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牡丹江生育津贴支付流程
审核: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审核通过
受理: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受理通过
收件: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申请通过
结果反馈: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办结
送达: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拨付成功
三、牡丹江生育津贴支付时间和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
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市东安区八面通街莲花湖路585号民生大厦一楼医保大厅104室。
四、牡丹江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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