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监理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临时停止施工的;(三)建设单位拒不改正或者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五年内不予登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登记;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何把施工安全管理放在首位,组织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专业安全工程师、施工队、施工队等方面的管理队伍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项目副经理: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排各项安全工作,按规定组织检查并做好记录。项目总工:制定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4。安全员: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组织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机电负责人:确保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遵守规定,对电气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工长(专业工程师):负责落实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制定分项工程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监督并参加班组安全学习。三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安装工、油漆工等特种工种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不得从事上述工作。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
1。安全教育的特点。安全教育的全员性:是企业全体人员上岗的前提,任何人不得例外。②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安全教育贯彻于每项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每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施工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因此,安全教育的任务“任重道远”,不应该也不可能一劳永逸。(3)安全教育专业化: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相结合,使安全教育专业化。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尊老爱民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教育、三爱教育,共产主义合作作风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的重点内容,施工生产的一般过程,环境和区域的介绍,安全生产的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的介绍和分析,不同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介绍了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生产必备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法律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处罚判例等。
安全纪律教育、员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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