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20年后归谁
时间:2023-08-01 19:21:15 1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车位使用权20年后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

1、20年车位使用权到期了,可以与业主协商进行续租。需要注意,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续租的期限也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2、买的车位产权是归个人所有,使用期限与土地性质有关,商住房车位的使用时间为四十年,住宅房车位的使用时间为七十年,而租赁的车位,通常是供消费者使用20年。因此,在购买车位的时候,需要问清楚。并查看签订的是“机动车位购买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以免给个人带来不便的麻烦;

3、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4、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入也应归业主;

5、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很多开发商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

6、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法律规定只有取得有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的建筑物才具有房地产权,只有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才可以取得相应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权利人要依法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并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如果开发商向政府缴纳了地下停车库相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获得了地下停车库的单独产权证,开发商就可以出售地下停车库的停车位,而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可以得到该车位的产权并获得产权证。

如果地下停车库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没有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就不会承认其房地产权,不会发给其产权证。地下停车库这种没有土地使用权份额的建筑物的法律权利只能依附于具有土地使用权份额的建筑物,也就是附属于承担了土地使用权和分摊了共用面积(包括名义分摊和实际分摊)的单元房,因此其产权归全体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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