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设立公司的常见情形有:
1、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例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伪造他人签名取得公司登记,冒用他人住所作为公司住所等;
2、发起人资格受限,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属于公益性社团组织;
3、股东出资不合法,如资产评估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
4、公司章程不合法,如记载事项不全或不实;
5、设立程序不合法,如股份有限公司未开创立大会。
一、公司虚假出资有哪些情形
公司虚假出资的情形有: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入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通过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投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付验资,短期内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资金进行经营;
6、未对投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凭投资者提供的低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进行验资。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一般是先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再由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接着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要注意的是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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