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投资退税的公式
再投资退税是我国政府为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里所说的再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用于增加该企业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再投资退税共有3种形式:一是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再投资原有企业或重新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二是再投资兴办、扩建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三是从海南经济特区内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项目。第一种适用退税率为40%,后两种适用退税率为100%。
二、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投资公司需要以下几点条件:
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
可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可以做为公司行业特征。
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
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可以用概括性的语言对投资范围进行描述
三、办理退税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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